第53章 第五十三章_刻意沾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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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章 第五十三章

  从影院出来,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,约莫九点钟的时刻,檀城的夏天气永远那么说变就变,一会儿功夫,天便阴沉了下来,透着一股要雨不雨的意思。

  明霜醒来,发现自己身上裹着薄毯,她喉咙有些渴,左右一看。一只白皙修长的手,握着水杯,已经递到她的唇边,明霜像是小猫咪喝水一般,就着他的手一点点喝干了杯子,水温都那么恰到好处,她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江槐的服侍。

  明霜手机来了很多信息,都是来自各种狐朋狗友的邀约。

  正巧电话响起,是许端端,问她晚上出去玩么。明霜懒洋洋说,“不去了,在陪人。”

  “陪?明大小姐,还有陪人的时候?”许端端难以置信,随后立马想了起来,“江槐?怎么,你已经把他弄到手了?”她分贝越来越大,显得比明霜还兴奋。

  江槐显然是一个特例,都一年了,明霜还没征服他,许端端都觉得不可思议。

  明霜看了江槐一眼,红唇一弯,含了一抹笑,“是谁不关你事,挂了。”

  没有说是男朋友。

  江槐端走了杯子,以他的性格,不可能做得出找她讨要名分这些事情,江槐是有傲骨的,不过在她面前磨平了棱角。

  明霜在影院睡得很好,舒舒服服,目前精神正佳,不过想起江槐是作息规律的乖宝宝,每天要回家按时睡觉,以前除去陪她熬夜外,江槐作息几乎雷打不动,晚上十一点半上床,第二天六点起来。

  她转脸看向江槐,神情俏皮又有些促狭,“小神仙,身体还撑得住吗,还能继续陪我玩吗?”

  江槐之前几次生病,明霜拿这件事情出来调侃过他很多次,说他是病美人小神仙。江槐轻轻握住她的手,声线清淡,“想去哪?”

  不得不说,他会是个无微不至的好男友,好丈夫,只是不知道那时的他会属于谁。

  “去吃晚饭。”明霜捏了捏他的手指,声音很欢快,“我饿了。”

  他们打算去新开张的那家檀州环湖餐厅,走过广场,这个时间点,广场上人来人往。

  走过广场的时候,因为人潮太过于密集,江槐握着她的手,走在她稍微前面一些,明霜叽叽喳喳说起看电影的感想,夸奖这部电影好看。江槐清晰地记得她的入睡时间,却没有拆穿,他唇线微微勾起,凝神看着女孩神采飞扬的侧脸。

  明霜肩膀忽然撞上了一个人。

  那人和他们擦肩而过,定定顿住了脚。

  费宣薇和两个朋友一起走着,何茹说是有个很好看小帅哥,指给她看时,没料到,看到那个小帅哥身边的人竟然意外的熟悉,是那天晚上和陆措在一起的那个女人,费宣薇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掉那张脸。

  费宣薇看着江槐和明霜交握的双手,柳眉倒竖,“好啊,我现在就打电话给陆措,陆措知道你背着他在这里勾搭男人吗?”

  有人给她发了条匿名短信,告诉她,陆措在檀城有外遇,所以她急吼吼想跑来抓奸,可惜,那次事情之后,陆措朝她发了一通大火。可惜,陆措这样家世的,她再也攀不上了。

  江槐微微皱眉,拦在了她和费宣薇之间,把明霜遮在了自己身后。

  这个少年长得很好看,高挑又有气质,费宣薇缓了一口气,指着明霜对他说,“你是她男朋友啊?你知不知道,她在外面有人,和我前男友陆措,两人单独一起吃饭,你喂我我喂你,亲亲密密的,你还和她在一起?”

  她仗着江槐那时候不在场,把李恒远省略掉了,顺便大幅度添油加醋,编造明霜和陆措的暧昧。

  “他知道啊,但就是不介意,你是不是要气死了啊?”明霜完全不在意,甚至连解释都没解释,看向少年,“对吧,江槐。”

  江槐眉睫未动,很冷漠,似乎根本没把费宣薇刚才的话听到耳朵里,甚至连明霜的手都未松开。

  费宣薇极其惊讶,脸色一阵青一整白,“我懂了,你年纪轻轻,是不是出来卖的啊?就看她家有钱。”她手指指向江槐,声音半点不加收敛。

  淡淡的月光下,少年身姿修长,看起来含霜覆雪,气质极其清越,这种人怎么可以忍受得了这样的侮辱,费宣薇想来想去,只能想出这么一种解释。

  江槐很漠然,闻言,甚至连抬眼看她都没有。

 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,他被骂得更难听的也不是没有,早已经习惯且漠视。

  “你有病?”明霜却已经暴起,脸色阴沉,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间,伸手就抽了她一耳光。

  场面一下安静了下来。

  她私底下偶尔调侃江槐是一码事,算是他们之间一点小情趣,别人当着她的面侮辱他算个什么?

  “你敢打我?”费宣薇反应过来,立马尖叫,想朝明霜扑了过来,被江槐拦住了,他个子高,费宣薇根本越不过他,少年看向她,瞳孔漆黑冰冷,和刚才漠然的模样判若两人。

  “她打我?”费宣薇气得嘴唇都在发抖,“我要去告她,你等着,我要去医院验伤。”

  他脑子很清楚,语气很凉薄,“一耳光够得上什么?”

  “验伤,轻微伤够得上吗?比起大庭广众之下说人出来卖哪个更严重?”

  他毫不在意,复述着她骂他的那种难听的话,声线清润平稳,似乎完全不含情绪。

  明霜很有跋扈的大小姐派头,江槐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好说话的,周围人越聚越多,费宣薇的两个朋友知道明霜有来头,一左一右架住她,好说歹说拉走了。

  人潮散开。

  江槐拿了湿巾,给她轻轻擦过眼睑和面颊,他手指凉凉的,触碰到她的肌肤很是舒服。

  他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影响,只在意她的情绪。

  “我不高兴。”明霜声音闷闷的,“听她那么骂你。”

  “江槐,这个世界上,只有我可以说你。”她在江槐手心蹭了蹭,睫毛蹭到他手心。

  ……

  等他们终于到达临江餐厅时,已经差不多十点了,晚餐活生生变成了夜宵。

  明霜叹了口气,想着今天到底还是把江槐拉着陪她一起熬夜了。

  风吹了过来,远处是能看到檀州江,江水滚滚,随风往远处飘去,餐厅切换了背景音乐,小提琴手是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,是一首爱情歌曲,曲风缠绵又干净。

  “我妈妈以前很喜欢这首歌。”

  “姐姐,我可以和你合唱一段么?”她放下刀叉,跑到了提琴手边,“你给我伴奏。”

  女孩子长得漂亮干净,声音很甜,这个餐厅的预约费用不菲,女孩子愣了愣,餐厅经理急急跑了过来,看了明霜的卡后,立马同意了。

  明霜拿到了话筒,朝他眨了眨眼,比了个嘴型。

  “好好听”

  这是他第一次听她唱歌,少女声线清甜,唱着这首缠绵的小情歌。

  “你说会归来,在月霄那边等我,春风变作夏雨,秋霜覆为冬雪。”

  “一年又一年。”

  “谁知道,一等那么多年。”

  “很多很多的思念,结成云,化为雨。”

  “明天你会归来吗?明天是晴,明天是雨?”

  ……

  她实在太适合唱歌,十八岁的美丽少女,一把好嗓子,唱着遮阳挡歌曲,整个餐厅的目光都被她吸引。江槐站在暗处,笔挺修长,眸子一直看着她,似乎想把她的模样完全收到自己眼底。

  “好听吗?”唱完后,明霜回到座位。

  江槐给她拉开椅子,“好听。”

  “你不会说点更好听的?”明霜有点不高兴了,被他握住了手,那双清冷漂亮的黑眸直直凝着她,“很好听。”

  明霜耳朵莫名有些烧,她甩开江槐的手,“还高材生,你这是什么语文?”

  她轻声说,“这是我妈妈最喜欢的歌。”

  《月归》也曾经是明立诚和喻殷的定情歌曲。喻殷是小镇来的姑娘,一路靠自己考来了京城,当年,喻殷二十岁,在校园歌手大赛上唱了着这首歌,被台下的明立诚一眼看到。

  当年,他们或许也是真的相爱过。

  明霜很悲观,世界上爱情并不长久,不如把对对方最美好的回忆保存在这一刹那间就好,她会永远记得十八岁的江槐,一切都褪色后也是如此,何必一直这么维系下去,以后成为一对相看两厌的怨偶呢。

  她离开后,江槐迟早也会忘了她。

  女孩长长发丝在风中飘扬,少年把她的发丝掖在耳后,动作很温柔。

  “之后去哪里玩呢。”明霜靠着他,把手机里的图片给江槐一张张看,“想去哪里?”

  明霜的毕业旅行里,给他留下了位置。

  “高原可以吗?”明霜说,“你不会高反吧,到时候路都走不动,需要我来背。”

  ……

  江槐和她一样,生在平原长在平原。

  “我身体没那么差。”少年终于说,声音很淡,也不看她,看着远方。

  明霜忍不住笑,一勾他的手指,声音染着说不出的暧昧,“哥哥,那你来证明给我看啊。”

  少年耳尖覆上薄红,握着她的手克制不住用了点力。

  明霜哈哈大笑起来,少女发丝被晚风吹乱,显得狡黠又清丽。她知道他脸皮薄且清冷矜持,在这种事情上,就是还不了嘴,只能受着她的欺负。

  天空那么高远,海洋那么广阔,她想亲自去探索,去翻过最险峻的高山,去所有未被人及的地方。

  两人就这么走着,到了明霜宅邸附近,夜晚静悄悄的,越来越晚,但是两人谁都没提回去的事情。

  “小时候,我经常和徐天柏他们出去玩。”明霜指着前方一个儿童公园。

  这个儿童公园很简陋,和这片富人区格格不入,周围满是樟树,有些荒芜了,天色已晚,没有一个人,只听到书上隐约的蝉鸣。

  明霜拉着他过去,眸底满是怀念。

  她指着跷跷板,“以前徐天柏和我一起玩这个,后来就不行了,他发胖了,太重了,有两个我这么重。”

  还有秋千,那时候,陆措经常在背后推着她。

  “锈得好厉害。”明霜看着秋千,恍然才意识到,长大原来是一个这么快的过程。

  明霜童年有很多人陪着,热热闹闹,喧嚣地长大。

  江槐只是听着,听着那些她生命里不曾有他的部分。之后有他就好了,明霜会待在他身边,一直到很久之后,他也化为一缕游魂。

  “那时候,我们都是背着大人出来的。”明霜说,“江槐,你小时候有没有上过什么辅导班?”

  江槐摇头。

  “果然补课没用。”明霜嘀咕,“我们都被家里报了许多各种各样的课后班。”

  她不想被送去学跳舞,翘课跑出来的,明立诚从她很小的时候,开始试图规劝她,让她变得更加像一个女孩子。明霜不愿意,长大后,她喜欢打扮,也是因为自己喜欢而已,不是因为别的任何人,没有人可以控制她,让她成为什么样的人。

  “其实我也不讨厌跳舞。”明霜说,“但是我爸要我去,我就非不想去了。

  “你小时候是怎么样的呢,江槐。”

  半晌,他说,“没有什么特别的。”

  一直一个人。

  小时候,他没有朋友,长大了,似乎也没有,他的人生是荒芜冰冷的黑白二色,往来熙攘皆是过客。

  两人离开了儿童公园,继续往前走。

  江槐凝着远处的天幕,神情静静的,“我记得最多的,是天。”

  一天,从早到傍晚的天空,一个人在门口,看着天上浮郁的流云,从这边流到那边,天慢慢地黯了,从白变到红,再黑下去,越来越晚,很快,一天就过去了,于嫣有时会出来叫他吃饭,有时不会。

  不会的时候。他就安静地蹲在家门口,看着远处,万家炊烟灯火,一点点亮起。

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与过往。

  就像明霜,这辈子也永远不会忘记,喻殷合上眼睛的那个雨夜。

  “江槐,你以后不要这样了。”明霜轻轻摩挲着他手腕处的伤痕,“要对自己很好,很好。”

  “已经很好了。”他轻轻握住她的手,不让她再触碰那里。

  他不希望把自己丑陋的这一面给她看,永远不想。

  他所求不多,这辈子,可以一直陪在她身边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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