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第一十四章_刻意沾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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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第一十四章

  季年力气太大了,明霜一时间竟然没能挣脱开来,她甩了甩,友情提醒他,“喂。”

  季年才如梦初醒,脸一红,忙松开了手,那份礼物就这样啪嗒一声,落在了地上。

  屋子里安安静静,明霜注意到这诡异的安静,左右一环视,回头正好撞见门口江槐的视线。

  他站在门口,眸子清清冷冷,和初见时一样,像是覆盖着一身霜雪,安静地看向室内。

  莫名其妙的,对着那双澄澈漂亮的眼,明霜有生以来第一次,颇有些做贼心虚的意思,像是在外头做了什么亏心事被老婆抓包的丈夫。

  明霜是什么人,她立马挺起腰杆,没底气也得有底气。

  江槐又没答应做她男朋友,他也没资格说什么吧。

  何况,也就握握手吧……也没什么好心虚的。

  “你好你好。”后面坐着的李恒远和徐天柏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,竟然还和江槐打招呼。

  江槐只是安静站着,并没有任何怒容,随后,他转身走了。

  明霜,“……”

  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
  刚认识江槐的时候,江槐确实就是这样,冷淡得不行,她说十句有一句回应都算多了。可是相处了这段时间,她最近已经开始有些心安理得地享受起了江槐的特别待遇。

  江槐对她很包容,甚至说是纵容,她要求什么,他都会答应。

  而这一次,江槐也并没有生气,甚至可以说连半点脸色都没摆给她看。

  可是,明霜就是心里不舒服。

  季年不认识江槐,眼下见到这个情况,有些懵,他小声对明霜说,“我是不是给你带来了什么麻烦?”

  “没事。”明霜生硬地说。

  “礼物就不用了,帮你是举手之劳,转学也不是因为你。”明霜说,“你赶紧走吧。”

  季年嗫嚅着不知道该说什么,明霜瞪了一眼背后坐着的徐天柏和,冲冲地走了,两人大气都不敢出,也灰溜溜离开了。

  明霜到家时,已经是傍晚时分。

  她看到门口停着的宾利,眉头一皱。

  果然,她进屋后,一眼看到坐在客厅里的顾芝之。

  顾芝之看到明霜,也怔了一下,没想到她没出去玩,竟然回了家。

  下午她刚遇到陈璇,两人初中一个班的,听到陈璇起江槐给明霜补课的事情。

  她勉强笑了笑,问明霜,“十五,这次应该考得不错吧,我听说江槐……”

  明霜一听到这名字现在就来气,明立诚从卧室出来,顾婉宁正跟在后面给他整理领口,他记起今天是明霜考试日子,也问了句,“考得怎么样。”

  明霜阴沉着脸,“全砸了,不及格。”

  “你们满意了吧。”

  她转身就走,还听到明立诚的呵斥声,顾婉宁在低声劝他。

  晚上明家有赴宴邀约,李燕知道明霜心情差,小心翼翼敲门问明霜去不去。

  “不去。”明霜在床上翻了个身。

  明霜脾气,他们所有人都知道,说一不二,说不去就是不去,不可能再有回旋余地。

  “这是邀请我们全家人一起的。”顾婉宁小心看着明立诚脸色,提醒道,“老公,江家很少办宴的,还刻意邀请了我们家。”

  “要不然,今天我们带芝芝一起过去吧?”顾婉宁说,“也算是不失礼。”

  江家门第很高,但是在檀城豪门社交圈并不活跃,这次有兴致主办这种规格的晚宴,明家是无论如何也会给这个面子的。

  顾芝之小心翼翼坐在沙发上,眼睛整个都亮了,连忙抑制好自己情绪,期待地看向顾婉宁。

  明立诚被女儿气了个半死,他知道明霜执拗的脾气,只能阴沉着脸点了点头。

  从豪华的明家别墅往外看,车水马龙,街道上霓虹灯一盏一盏亮起,晕染亮了半边夜色。

  明霜再度看了一眼手机,还是什么消息都没有,不由极其恼火。

  臭江槐。

  竟然敢甩脸色给她看?

  隔着几条街道,完全不同的街景。没有商场与霓虹灯,这里更像是城市里一片被遗忘的角落,颓唐又灰败的藏在角落里。

  江槐安静地穿过马路。

  万丽萍正在门口拿着扫帚打扫,少年从她眼前走过,她视线随之而过,瞪大了眼。

  邱慧从物业出来,她拽住邱慧,“你看。”

  “那不是那个谁……以前于嫣住的屋子吗。”万丽萍看向少年背影,“都好多年没人去过了吧。”

  “前几天听老李说,看到那最近晚上都亮着灯。”万丽萍说,“别真是有人回来住了。”

  邱慧也还记得于嫣这个名字。

  当年,忽然搬入小区的一个女人,一个独身,且年轻漂亮的未婚女人,身边还带着一个小男孩。

  以上这些要素任意组合,都能产生出足够淹死人的流言蜚语。

  “当年那小孩可怜的哦。”万丽萍悄悄说。

  没见爸爸,于嫣不承认那是自己孩子,说是朋友孩子。不过那孩子眉眼和于嫣明显很像,大家都默认就是她的孩子,顺便更加坐实了某种猜测。

  小时候,万丽萍经常看到那孩子,傍晚时候,一个人蹲在墙角边,自己一个人写写画画,偶尔抬头看着远处车流。

  小孩眼睛清清亮亮的,很漂亮,只是不理人。

  有时候是晚上,于嫣把他赶出了家门。

  他就安静地待在门口,不说话也不闹。

  小区里家人都拘着自己孩子,不叫他们接近他,说是怕被传染——至于传染什么呢,也没人说得清,只觉得女人和小孩,都一定是有某种“脏病”的。

  以前万丽萍曾经以为这小孩是哑巴,她觉得孩子可怜,起过恻隐之心,最后到底还是没化为实质行动。直到后来某一天,女人死了,小孩消失了。

  “她儿子长大,也该这么大了吧。”万丽萍说。

  邱慧说,“不晓得哩。”

  她看那少年长得干干净净,高挑匀称英俊,下意识不觉得会是当年那个小孩。

  晚上,夜色愈浓。

  明霜心情越来越差,她第10086次打开手机,竟然还没收到江槐的道歉短信。

  她大小姐当惯了,以前从来没人违拗她的意思。

  纵然江槐没甩脸色给她看,她还是觉得烦躁——甚至里面还夹着几分隐隐的委屈,她和季年又没什么,莫说没什么,便是有什么,他江槐也没资格对她发火。

  明霜越想越生气,板着脸,她穿好鞋,一摔门,出去拨通了林崇之电话。

  头疼越来越剧烈。

  他拿冷水直接冲上太阳穴,一闭上眼,还是针扎般的刺痛。

  从孩提时代开始,每次这种时候,他都会反复用冷水冲洗自己,无论夏天还是冬天,甚至会用更极端的方法,让伤口的疼痛来缓解剧烈的头疼。

  闭了闭眼,他想起很多事情,这段时间一直在想的事情。

  关于这些日子,关于她转学的原因,关于她来到自己身边的原因,以及,关于她身边的各式各样的人。

  他没有资格生气。

  没有资格嫉妒。

  独占连想都不能想,他甚至连触碰喜欢的人的资格都没有。

  一切都平复了下去,月光下,凋谢的百合花安静插在花瓶里,已经只剩下了一根暗青色的杆茎。

  门口忽然响起一阵剧烈的敲门声。

  很大很吵,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分外刺耳,如果再持续下去,一整幢楼的人估计都会苏醒。

  少年陡然睁开了眼。

  “砰,砰。”砸门声还在继续。

  周围陆续几声狗叫,然后有灯亮起,江槐从床上起身,打开了门。

  门外,少女沉着脸站在门口。

  头发甚至都未梳理,略带自来卷的浓密秀发披散在脑后,一张白白的小脸紧紧绷着,光着腿,白嫩小脚没穿袜子,上面还套着一双兔子拖鞋。

  这破小区地面这么脏,她嫌弃地看着门口地面,对少年说,“让我进去。”

  少年没动,他比她高了一个头,门后传来的暖黄灯光落在他秀气的侧脸上,半明半暗,浓郁的睫毛在脸上留下阴影。

  “江槐,你什么意思?”明霜大小姐脾气说来就来。

  他家的这个地址不是还是他自己给她的吗。明霜长这么大,到哪里都是座上宾,可从来没有过这种亲自登门,还在门口被拒的奇耻大辱。

  少年紧抿着唇。

  明霜说,“江槐,你在不高兴吗?生我的气?”

  他摇头。

  “那你让我进去。”明霜说。

  门打开了。

  明霜一点不和他客气,进门后,直接在客厅就座。

  室内静悄悄的,她左右打量了一圈,不出意外,江槐果然是独居。

  卧室门虚掩着,她往里头看了一眼,应该是江槐住的卧室。

  室内陈设自然相当简单,没什么人气,完全不像是有住人的样子,屋子阴沉沉的,光线黯淡,看得出来有一些年代了,属于明霜从不会踏足的地方。

  但是她泰然自若地坐在这里,面庞娇嫩美丽,神情骄傲,像是一个小公主,哪里都是她的国土。

  “我要喝水,渴了。”明霜说。

  她一点都不觉得不自在,像是屋子主人是她。

  厨房传来烧水的声音,少年端来茶杯,明霜没接,直视着他,“江槐,我要用你的杯子。”

  “你这房子这么久没住人的样子,别的杯子都不干净吧。”少女皮肤白皙,骄傲又高高在上,大小姐的骄矜淋漓尽致,“我要你的。”

  少年沉默了。

  厨房里传来水流声,很久后,他换了茶杯,给她端来。

  她坐着,他站着,客厅昏黄的灯下,少年身姿挺拔,肤色苍白,只有两片形状好看的薄唇是嫣红的,他弯腰给她倒水,平日遮得严严实实的领口下,无意露出了一弯清瘦精致的锁骨。他靠近时,明霜又闻到了那股淡淡的香。

  江槐太好看了。他是那种安静地看着你时,就能让你主动给他找出八百个理由开脱的美人。

  破碎又纯洁的美。

  明霜喝了一口茶水,气也慢慢消退了一些,给江槐找理由,“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。”

  她想起江槐说家里有事,还请了两天假。

  “不然,你性格不至于有这么差吧。”她嘀咕。

  虽说江槐什么都没说,她就是觉得他生气了——至于吗,不就摸了摸别人的手,还不是故意的。他们还没什么关系呢,就是搞对象了,因为这个事情生气也很神经病吧。

  出乎意料的是,他看向她,“如果我说有呢。”

  明霜瞪大了眼。

  他站在背光的地方,挺拔秀颀如竹,刚洗过的黑发半干着,皮肤白皙如玉,显得安静又清纯。

  头还在挣扎一般的疼。

  他性格极差,身世肮脏不堪入目。

  善妒,占有欲强。

  不过这些,都被他极力遮掩克制住了。

  他视线轻轻扫过她裸露的脚踝,扫过包裹在兔子拖鞋里的嫩生生的瓷白脚丫。

  真实的他,就是这样的肮脏与不堪,妄念滋长。

  他想对她做的事情,像对那支破败的百合花一样,站在这片肮脏的泥淖里幻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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